第(2/3)页 “为什么不敢去放火烧了看不顺眼的人家?” 他语气加重:“就是因为有法律在保护你们,在维持最基本的社会秩序。你们才能吃饱了饭没事做,心安理得地坐在这里,随意议论、甚至诋毁一个受伤害的小女孩,而不用担心被人报复、被人殴打,” “你——!”几个老人被他这番话说得脸上青一阵白一阵。 最开始说话的老头气得胡子直抖,指着凌执:“你……你个小兔崽子!我哔哔哔哔——” 一串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喷了出来。 江离连忙上前扯他的手臂:“走吧,凌学长。” 老人骂:“你个兔崽子,我哔哔哔哔哔哔。” 凌执任由江离把他拉走,不忘回头: “辱骂他人,情节恶劣的,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,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” 老头一口气差点没上来。 走出了老远,江离才松开了手。 还能听到身后隐约传来的咒骂声。 凌执看着自己被拽红的手臂,挑眉看向江离:“你这手劲儿够大的。” 江离脸上没什么表情:“你和他们计较什么?犯不着。我早就习惯了。” “习惯了,就是对的吗?”他看着她,很认真地问,“一贯如此,就该被视作理所当然吗?” 江离还没来得及说话,凌执又严肃地说道:“江离,你记住,杀人是犯法的。 江离:“……” 她愣了两秒,才反应过来,有些茫然地点了点头,“呃,我知道。” 这话题跳得是不是有点快? 而且,他干嘛突然跟自己强调这个? 凌执也意识到突兀,补充道:“切记,有空多学学法律,没坏处。” 说完这句,他又愣了愣。 让她学法律? 前世那个对各种法条倒背如流、运用得出神入化的“法外狂徒”,要不要提醒她学法律? 学? 或不学? 这是一个问题。 凌执有些懊恼地揉了揉眉心,感觉自己今天自从见到江离,脑子就时不时有点不在状态,说多错多。 他不再说话,继续往前走。 江离看着他那挺拔却莫名显得有些凌乱的背影,心里也忍不住嘀咕: 这个大哥哥,人古怪得很。一会儿冷静强势得吓人,一会儿又有点傻气?还突然跟她说什么杀人犯法…… 两人各怀心思,一路沉默地走到了派出所。 派出所不大,显得有些陈旧。 赵建军被直接带进了审讯室。 凌执和江离则被安排在一间问询室等待。 王警官和一个女民警走了进来,在他们对面坐下。 王警官摊开记录本,拿起笔,例行公事地开口:“姓名?” 他话音刚落,对面坐得笔直、十指交叉放在桌面上的凌执,目光如炬,直视着他:“凌执,南江市......嗯。一名学生。” “目前,此案第一步,应由具备资质的权威机构,对受害人江离身上的伤痕进行司法伤情鉴定,以确定损伤程度。” “第二,对现场提取的疑似作案工具,进行法证化验,提取可能残留的生物检材,并与江离的伤痕进行比对。” “第三,核实赵建军与江离之间是否构成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。若收养关系不成立,则赵建军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甚至拐卖儿童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