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回去的路上,于大章脑子里一直在琢磨着那笔钱的去向。 程文浩肯定是将钱藏起来了,但他为什么没将钱留给父母? 留给别人了? 应该不会。 主要是,除了父母,也没有其他人值得他惦念。 程文浩的社会关系早就被刑侦总队的同事查清楚了。 他既没孩子,也没伴侣。 唯一的一个前女友还被他给灭门了。 这世上他所能牵挂的,只剩父母。 他还是将钱留给家里了……于大章在心中得出结论。 只是留钱的方式暂时还猜不出来。 盯着车窗外快速后退的街景,于大章开始发散思维,想到了另一件事上。 假设程文浩的母亲进行了举报,能否得到悬赏? 当然可以。 无论是什么形式的悬赏,都没有明确表明近亲属举报不能获得赏金。 一般能有线索的,大概率是亲戚朋友。 但在现实中,其实是得不到赏金的。 因为还有一种说法:自首。 按理说,自己举报自己,才叫自首。 可现实中,父母举报孩子,基本也是被这样定义的,所以是拿不到赏金的。 若罪犯与父母合谋策划的假举报,还会涉及诈骗。 程文浩会想不到这一点吗? 于大章之前确实小看这个人了,但现在不会了。 作为一个惯犯,程文浩一定对这方面有过了解,所以他很清楚,即使母亲按照他的嘱咐办了,也不会拿到赏金。 那他为什么还要这样做? “如果我是程文浩……” 于大章双眼逐渐眯起,在脑中将自己想象成了对方。 这么做能达成两个目的: 1,演戏。 让负责办案的警员认为母子两个没有同流合污,这样一来,家人以后就不会被警方继续调查。 2,试探。 用这个方法试探出母亲会不会舍弃金钱来救自己。 如果母亲选择舍弃金钱,那留给家里的三十万也会被母亲上交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