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估计也是为了分赃方便,正好一人600元。 那问题来了,被害人为什么说被抢走了一万二? 做笔录的时候,于大章他们就看出来了。 那个男人想要借此讹一笔钱。 反间计! 不对,应该叫反奸计。 他居然想用同样的方法,去碰瓷那三个嫌疑人。 一间会议室内。 “大章,你怎么看?” 吕忠鑫现在已经习惯有事问徒弟了。 “这种情况确实很少见。”于大章也是一脸愁容: “全员恶人啊这是。” 这样的话,他也就敢和师父说。 案件还没结束,就对被害人妄下定论,这要是传出去,难免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。 “是啊。”吕忠鑫也是挠头: “要不就把这个案子推给支队吧,当初咱们是当做抢劫案接过来的,敲诈勒索可不是八类案件里的。” 其实他说的是气话。 都是一个分局的,既然一大队接了,自然没有往外推的道理。 “要是依着我的话……” 于大章左右看了看,确定会议室内没有别人后,压低声音说道: “咱们已经给过他机会了,他自己不珍惜,那就怪不得咱们了。” “而且,即使咱们现在去阻止他也没有用,搞不好还会被他咬上一口。” 现实中这样的事很多。 警察去劝阻犯罪,结果却被对方认为是徇私枉法,故意偏袒。 “那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往坑里跳啊。” 吕忠鑫还是有些纠结,他左思右想,最后一咬牙: “我再去劝劝,万一他迷途知返呢。” 见他坚持,于大章也不好再说什么。 警察嘛,在知道结果的前提下,当然是尽可能地阻止犯罪。 不过于大章心里清楚,有那么一种人,不占点小便宜就浑身难受。 要是让他们占了理,那就更不得了啦,白的也能让他们说成黑的。 得理不饶人说的就是这种人。 殊不知,占小便宜吃大亏啊。 当天下午,吕忠鑫联系到被害人,并让其来分局配合调查。 “人抓到了,请你来指认。” 第(2/3)页